比賽規則 2018“李斯特念獎”香港國際鋼琴公開賽

比賽規則 Rules and Regulations

1.公開組賽區不設現場選拔,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前,參賽選手請將初賽視頻(DVD格式)寄往中國區組委會。結果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官方網站公佈。
2. 除第1、5、第32至37及第60至66組,所有參賽者之年齡及國籍均不受限制。詳情請查閱「比賽組別及曲目」一欄。
3. 參賽者可同時選擇參加多於一個組別之賽事。
4. 所有中國之參賽者必須先參加當地賽區舉辦之初賽。
5. 所有海外賽區之參賽者必須提供鋼琴老師的推薦信,連同申請表格一併交回,作為初賽遴選之用。
6. 初賽結果將於即日公佈,並於二十天內以書面形式作核實通知。而所有海外參賽者則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一日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
7. 參賽者必須於比賽開始前十五分鐘到達比賽場地,辦理登記手續。
8. 所有已列明年齡限制之組別,參賽者必須攜帶附有近照之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或旅遊證件,以便比賽場地之工作人員作年齡之核實。協奏曲組之伴奏者則不受此限。
9. 參賽者於比賽當日不可穿著制服或校服。
10. 賽事委員會有權隨時更改比賽時間表。如遇上由教育署發出因惡劣天氣或其他特殊原因而需要停課之指示,所有當日舉行之賽事將會全部取消,直至另行通告。
11. 對於評審委員所作出之最終比賽成績,任何人均不得異議。
12. 評審委員有權於比賽中途終止參賽者的演出,參賽者不得異議。
13. 如參賽者之演出超過法定時限,評審委員有權終止參賽者之演出。
14. 所有與評審委員會之成員有任何親屬或師徒關係之參賽者,必須於申請表格內列明;而該評審委員則不可參與該賽事組別之評審工作。如有違規者,其參賽資格將被取消。
15. 任何人士不得於比賽場地內進行攝影、錄音或錄影。一切錄像版權均屬賽事委員會所有。
16. 所有在場人士均需小心看管個人財物。如有任何遺失,賽事委員會均不負責。
17. 已繳交之報名費將不獲退還,亦不得轉讓他人或轉作另一項比賽之費用。
18. 如參賽者的演出未達到賽會所規定的水準,賽事委員會將不會頒發任何獎項名次及該名次之獎品。
19. 參賽者所填報之資料必須屬實。如有違規者,其參賽資格將被取消。所有資料只會作比賽之用。
20. 參賽者如有違反任何比賽規則,賽事委員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21. 主辦機構有權修改比賽規則,若有任何修改,恕不另行通知。
22. 大賽主辦方保留對本次賽事的最終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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