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規則 Rules and Regulations(2023)

1、參賽者可同時選擇參加多於⼀個組別之賽事。
2、服裝要求正裝或者演出服,不可穿著制服或校服。
3、參賽者必須於⽐賽開始前20分鐘到達⽐賽場地,辦理登記⼿續。
4、參賽者必須攜帶附有近照之有效⾝份證明⽂件或旅遊證件,以便⽐賽場地之⼯作⼈員作核實。
5、所有參賽者必須先參加選拔賽,獲得晉級通知書後⽅可報名總決賽。
6、參賽選⼿均要求以背譜的⽅式演奏。
7、⽐賽按全曲準備,⽐賽現場由評委根據實際情況掌握時間叫停,但不影響⽐賽成績。
8、參賽者演奏時間不可超過規定時限。
9、對於評委會所作出之最終⽐賽成績,任何人均不得異議。
10、所有與評審委員會之成員有任何親屬或師徒關係之參賽者,必須於申請表格內列明;如有違規者,其參賽資格將被取消。
11、若參賽者是任何⼀位評委的親屬或學⽣,該評委將不可評審該名參賽者。
12、已繳交之報名費將不獲退還,亦不得轉讓他⼈或轉作另⼀項⽐賽之費⽤。
13、參賽者所填報之資料必須屬實。如有違規者,其參賽資格將被取消。所有資料只會作⽐賽之⽤。
14、參賽者如有違反任何⽐賽規則,賽事委員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15、主辦⽅擁有所有選⼿參賽視頻及照⽚的使⽤權。
16、任何⼈⼠不得於⽐賽場地內進⾏攝影﹑錄影或錄⾳,⼀切錄像版權均屬賽事委員會所有。
17、所有在場⼈⼠均須⼩⼼看管個⼈財物,如有任何遺失,賽事委員會均不會負責。
18、⼤師課、講座、⾳樂會等系列活動,每位參賽者可免費參加,額外觀眾必須訂購⾨票。
19、報名後若需更改參賽項⽬或其他資料,需每次繳交⾏政費。⽐賽期間不能擅⾃更改參賽組別及其他資料。
20、初賽報名截⽌時間以各賽區通知為准,總決賽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6月28日,逾期報名或不會受理,或需要加⾏政費⽤。
21、獲獎選⼿獲得的獎⾦為稅前,選⼿應按相關法律繳納所得稅。
22、如遇戰爭、疫情、地震等不可抗⼒因素致使⽐賽無法進⾏,賽事組委會有權利調整⽐賽⽅式或變更⽐賽時間及地點,已繳之報名費⼀律不予退還。
23、主辦⽅有權修改賽事規則,若有任何修改,恕不另⾏通知。
24、主辦⽅保留對本次賽事的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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