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細則 rules and regulation
参赛者有责任确保所填报之资料属实无误及符合「比赛章程」及各项目规则之要求。组委会并不负责检查递交之报名 表是否符合参赛资格。报名表一经递交,即代表参赛者同意「比赛章程」,并会严格遵守。已缴交之报名费,不论任 何原因,一律不获退还。参赛者若违反「比赛章程」,不论赛前、赛后或比赛期间,均可能;
(1)被取消参赛资格,一律不得出赛;
(2)可以出赛,但将只获评语,没有分数,亦不获发奖状;
(3)可以出赛,但评分将受影响。
(一)报名须知
1. 每份报名表格只可填报参加一个项目的比赛。如参赛者参加多于一个项目的赛事,则需要填写另一份报名表格。
2. 报名表一经递交,一概不能转名、转换或调换参赛者、更改项目编号。
3. 参赛者所填报之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违规者,其参赛资格将被取消。所有资料只会作比赛之用。
4. 各项目之报名费请参阅本届比赛目录。
5. 已缴交之报名费将不获退还,亦不得转让他人或转作另一项比赛之费用。
6. 组委会保留对比赛总规和章程的最终解释权。若有任何有关本活动的争议发生,组委会的裁定为最终的裁决,任何
人仕均不得异议。
(二)参赛须知
1. 比赛规定所有曲目,参赛者必须背谱演奏。
2. 参赛选手必须为其所提供的资料的版权拥有人。而参赛者须明白及确认组委会使用其提供的数据的权利
(包括所递交的相片、录音、录像,以及上载于赛事官方网站的资料)。
3. 参赛者于比赛当日不可穿着制服、校服及运动服饰,请穿着端庄服饰。
4. 参赛者必须于比赛开始前三十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办理登记手续。
5. 评审委员有权于比赛中途终止参赛者的演出,参赛者不得异议。
6. 若参赛者与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任何亲属关系必须于申请表格内详细列明。
7. 若参赛者与评审委员会成员内有老师与学生的关系。该评审委员不可在评核该组时为该参赛者评分。
如有违规者,其参赛资格将被取消。
8. 组委会有权随时更改比赛时间表。如遇上由天文台发出因恶劣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组委会有权随时更改
比赛场地及时间表。直至另行通告。
9. 如参赛者的演出未达到赛会所规定的水平,组委会将不会颁发任何奖项名次及该名次之奖品。
10. 对于评审委员所作出之最终比赛成绩,任何人均不得异议。
11. 组委会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而于任何组别增设及调整奖项。同时,若参赛者的演出未达到本比赛所规定的水准
或要求,组委会有权不颁发任何奖项、名次及该名次之奖品和奖金,同时允许名次留空,参赛者不得异议。
12. 组委会保留对比赛总规和章程的最终解释权。若有任何有关本活动的争议发生,组委会的裁定为最终的裁
决,任何人士均不得异议。
13.主办机构及组委会有权在任何时间修改比赛规则。
(三)场地规则
1. 六岁以下的非参赛者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2. 所有比赛场地及附近范围均严禁练习。
3. 任何人士(包括参赛者)若在比赛场地造成滋扰,可被请离场,若该人士为参赛者,将只获评语,没有分数,
亦不获发奖状。
4. 所有在场人士均需小心看管个人财物。如有任何遗失,赛事委员会均不会负责。
5. 任何人士不得于比赛场地内进行摄影、录音或录像。一切录像版权均属组委会所有。
6. 评审委员有权于比赛中途终止参赛者的演出,参赛者不得异议。
7. 参赛者如有违反任何比赛规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